即不具备近代意义上的疆域和边界观。事实是,早在17世纪清朝就具有了明确的疆
域与边界意识,且通过与外国折冲,达到了获得外部承认的目的。
三、列强对清朝领土主权最终形成的法律认同
1.葡萄牙加入清朝的朝贡贸易体系
初来中国沿海的葡萄牙人亦商亦盗、攻城略地,但不久便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参见《明世宗实录》,嘉靖二年三月壬寅条;《明史》卷200《张?传》;《明史》卷205《朱纨传》;[葡]平托著、方豪译:《中西交通史》(下册),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3年版,第672—673页。】嗣后,重返广州外洋的葡人便冒充马六甲进贡者,加入了朝贡贸易行列。【参见(明)陈吾德:《谢山楼存稿》卷1《条陈东粤疏》;(明)郑舜功:《日本一鉴》卷6。】葡萄牙“初来也,虑群盗剽掠累己,为我驱逐,故群盗畏惮不敢肆。强盗林剪,横行海上,官府不能治,彼则为我除之,二十年海寇,一旦而尽”。【(明)林希元:《林次崖先生文集》卷5《与翁见愚别驾书》。】由于葡人愿意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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