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官府驱使以平定沿岸海盗,深得明廷嘉许,从而得以久居澳门。
逮至清朝,清地方官府更是让葡萄牙人组织专门舰队从事追捕海盗事宜。【参见[萄]文德泉:《17世纪的澳门》,转引自汤开建:《佛郎机助明剿灭海盗考》,《文化杂志》(澳门)1999年第2期。】所以,汤开建认为:“中国政府对早期东来葡萄牙人的抵制和打击,更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讨好中国政府,获得中国政府的信任,才有可能打开远东的贸易市场”。“因此,对中国政府的恭顺与贿赂,就基本成为他们的主要策略,而帮助中国政府驱逐沿海地区的海盗也就成为他们讨好中国政府的重要手段。这点东西方文献均有证明。”【汤开建:《佛郎机助明剿灭海盗考》,《文化杂志》(澳门)1999年第2期。】对此,纳瓦雷特(D.F.Navarrete)说:“中国人统治时期(指明朝),澳门人俯首称臣;现在鞑靼人当政,他们又成为鞑靼人的臣民。”【③ 转引自汤开建上引文。】1635年葡萄牙史学家博卡罗说:“葡王陛下在这个(澳门)城市,除了日本航海商税外别无其他收入,因为澳门是在中国皇帝的领土之内,他拿去了其他一切收入。”
③从1552年至1753年,葡萄牙先后6次派专使前来中国,以期打通贸易路径。但“在中国人看来,使臣前来是为了朝贺和进贡的,他的责任就是接受命令而不是要求谈判订约。这位专使依照亚洲习惯,屈膝接受了皇帝的赏赐”。【[美]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46页。】可见,葡萄牙是借助于加入明清两朝特别是清朝的朝贡体系,澳门葡人是作为中国皇帝的臣民,在认同中国领土主权的前提下,才得以居于中国境内进行国际贸易的。不啻外人如是观,中国人也是如斯考量的,故1698年的一道皇帝上谕称:“澳门属中国管辖,凡行止善良的客民,均视同子民。”【[美]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50页。】
2.荷兰加入清朝的朝贡贸易体系荷兰人于17世纪初来到中国。起初几十年中,根据邦特库船长的亲身体验,其主要成就是“尽可能掠夺中国男女儿童”予以贩卖、劫掠中国商船、*越货,绑架*服苦役。【参见[荷]威·伊·邦特库著、姚楠译:《东印度航海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60页。】但荷兰入寇者经常遭到中国水师的追剿,其海盗生涯并非像在非洲、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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