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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蒙疆政权的物资统制政策粮食统制政策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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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29:5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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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蒙疆政府颁行了统制粮食的专门法规——《粮食管理令》19,对大麦等26种主要粮食实行统制,该令所涉及的粮食品种比以前扩大,而且不仅对粮食输出入实行统制,同时对粮食的收购、媒介、转让,买卖以及粮食的价格,加工、消费等各个环节均实行了“许可制”,农民除政府所指定的收购同业者不得向他人转让或推销粮食,指定收购同业者把从农民手里收购的粮食必须转交给获输出粮食之权力的专人或同业者,粮食价格由经济部长制定,经营加工、零售粮食者也必须获经济部部长之许可,蒙疆政府根据《粮食管理令》有关规定,1941年3月8日,发布财政部令第5号《指定粮食输出同业者有关文件》20,指定“蒙疆粮食总联合会”为指定的粮食输出同业者,由该会独家承担粮食之输出事务,禁止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的秘密交易。9月25日,随着该政府粮食政策之转变,解散了粮食总联合会,11月1 0日,废除财政部令第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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