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蒙疆政府制定了《1942年度粮食供求对策要纲》23。制定了粮食收购指标。把收购任务分摊给宣化省(1941年改察南自治政府为宣化省)、大同省(1941年改晋北自治政府为大同省、、巴彦塔拉盟、察哈尔盟,依《粮食管理令》的有关规定重新调整了收购机构,对所有收购、贩卖同业者均实行许可制度。指定当地粮栈及物资调整委员会会员——三菱、三井、大蒙、兼松、正华等日系5公司为政府指定的粮食同业者。其中由当地粮栈从农民手里收购粮食,然后上缴指定日系公司,由日系公司以物资调整委员会的名义,完成特需、准特需之配给及对外输出等具体事务。经过这一调整既防止了粮食外流和囤积现象,又确保了由日本商社垄断输出粮食的特殊权力。
1943年8月20日,蒙疆政府制定了《1943年度粮食供需对策要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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