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填写“参将”职衔给李其圣。他是在李其圣家里写的,是木头做的一个印,锡盒装着。他说“朱三太子在小西天,今已出到巫山地方,有几十万人。若兵马来,将那旗插在村里路头就不怕了。”李其圣供称,他索取札付是为保护身家,不是取来想做官。
据陈京干供,新兴县人。李赞韬十月里到伊家,给守备札付一张,他说“在小西天讨来,有个朱一贵儿子朱三太子在小西天发动,那小西天就是交趾,今他已出巫山,来年三四月到来。”
又据梁子宾供,恩平县人。李梅七、八月往广西,九月里回来,同陈京干来伊家说,大伦地方有一个姓文的,说他大哥子现在陕西,要图大事,招有二十五、六万兵,往广西就到广东,楚震公是他弟。姓文的是壬寅生的,六十八岁。他有三兄弟,今有札付来散。十一月二十九日,李梅将札九张交予封好,着伊家人佐文送去土瓜蒗,交李时英们散给。那札付都是李梅填写的,没有火药军器。李梅还说,“取札要把几两银子与他,兵马到来见札就收了。军师是和尚智开,他会使法,因他没到,故未动手。”1
又于雍正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据署广东巡抚傅泰奏,广东南海县禀称,续获区在台一名,系李梅的妹夫,原与李梅同谋散札。经细加研讯,区在台于雍正七年十一月初四日,至新兴县陈京干家,同李梅商量散札骗人。其札稿即系区在台所做,陆续填写。于初八日先至恩平县梁子宾家散起,散卖过六七张,因札不够散,又于十一日回至陈京干家,复又填写,李梅自赴恩平县之土瓜蒗地方去散。共止散卖过札付三十余张,令旗亦有三十余张,每张取钱一二三千文不等,共得有二十多千钱三四两银子,给李梅、陈京干、梁伟杰等分用。其李九葵、楚震公、朱三太子、智开和尚以及广西等处有兵马之说,俱属平空捏出,并无风影。等等。2
依上述诸供词,“李梅私刻木印、私填旗札、匿名散发札付案”之始末已经明悉。得知:李梅本一皂役,缘事革退后,“卖药看地理”,其与区在台商同散札,实系一桩精心预谋的、以哄骗银钱为目的的行径。李梅对伊等所说各异,均系伊捏造之无影虚词,假以瘟疫、兵乱恐吓,为害百姓,扰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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