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见制度的出现,使得封建社会对官员的考核与提拔更加趋于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提拔官员中舞弊现象的发生。但由于引见制度毕竟是在“大计”、“京察”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在部院、督抚的考核中未被列为优等,即使才守俱佳也不会得到引见的机会,更不可能被晋升。简言之,皇帝的“验看”只能打破一部分并不称职官员的升迁梦,并不可能给所有合格的官员提供同样的升迁机遇。在此仅以两位得不到升迁的知县为例,以期揭示进见制度的局限。
曾在甘肃担任数年知县的牛运震,就是被引见制度所遗漏的一位不走运的人。雍正十一(1733)年中进士的牛运震,直到乾隆三年(1738)时起才在甘肃秦安、平番等地相继担任知县。牛运震为官干练,政绩突出,把刑名钱粮等庶务办理得井井有条,不仅断案公正,在钱粮征收上也有一套防止胥吏渔利的办法。他既重视文教,也有环保意识,曾建立书院,主持开渠、修路、植树造林。这样一位才守俱佳的州县官员不仅未在大计中列为“卓异”,反而因当地百姓送给他一件“万民衣”遭到弹劾,并被革职(41)。
另一位与引见制度无缘的官员则是顾奎光。顾奎光系乾隆十年(1745)进士,在湖南泸溪、桑植任知县长达11年。他在任职期间奖励种桑养蚕,发展丝织业,还集资建立学校发展教育。他关心百姓疾苦,断案公正,深受百姓拥戴,被誉为当代“元结”(42)。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政绩卓越的官员,在连续当了11年的知县后仍未能晋升,究其原因即在于大计中未被列为“卓异”。
引见制度是对封建官僚体制的补充与完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一体制的弊端,但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吏治腐败的问题,这一点在捐纳出身的官员上表现得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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