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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理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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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5:4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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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后,准噶尔蒙古首领几经更换,达瓦齐掌握政权,内乱不止。准噶尔许多封建领主及其部众开始东迁,投归清政府。于是,乾隆帝不失时机,果断做出出兵准噶尔的决定,以完成祖、父两代的未竟之业。在相继平定达瓦齐、阿睦尔撒纳割据叛乱势力之后,清政府又平定了回部大小和卓的叛乱,最终统一了新疆。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政府设伊犁将军,总统新疆南北两路,对新疆进行有效的管理。乾隆年间,清政府对西藏的施政也有所变化。最初,驻藏大臣是两员,乾隆元年(1736年)裁去一员。乾隆十二年(1747年),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颇罗鼐病死,其子珠尔墨特那木扎勒袭封郡王,处理西藏地方政务。鉴于珠尔墨特那木扎勒纵恣逞威,多行不义,西藏上层僧俗人心离散,政局不稳,乾隆十四年(1749年),清政府决定,驻藏大臣仍设二人,一为驻藏大臣,一为帮办大臣,同驻西藏。此后遂成为定制。乾隆十五年(1750年),西藏发生珠尔墨特那木扎勒之乱。变乱平定后,清政府制定了《钦定西藏善后章程》,主要内容是规定了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共同主持藏政的原则。3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和五十六年(1791年),廓尔喀两次入侵西藏。清政府驱逐入侵者后,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正式颁布了《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作为行政法规,在西藏施行。4刊本《理藩院则例》中有关西藏部分的内容,就体现了这一章程的基本精神。
就是在对藩部地区加强治理的过程中,清朝统治者对藩部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他们认为,藩部是统治中原内地的“屏藩”,如果“摇惑我外藩”,就是“坏我屏垣”,就会使疆圉不靖,而“边境一日不宁,内地之民一日不地休息”,1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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