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任事,不避艰辛,早邀圣明洞鉴。台湾一切事件,自应统归丁日昌一手经理,非但责成攸属,亦觉呼应较灵。所请专派知兵重臣熟悉工程大员之处,应毋庸议。”〔9〕
其次,主张依托南北洋海军力量或练成闽台水师一军,以对台湾实行有效的海上防卫;依靠大陆的经济力量,建设台湾防务。这是丁日昌台湾防务思想的核心内容。
在筹划台湾防务之初,丁日昌曾主张购买铁甲舰以加强台湾防务。1877年6月14日,丁日昌在一奏折中指出:“铁甲舰为目前第一破敌利器”,请求朝廷同意将台湾“轮路经费变通购买铁甲舰”,“拟购中铁甲船数号、三十八吨炮铁甲蚊船十余号,南北洋大臣遇有事时,亦可一律调度差遣,庶儿南北洋与台防连为一气,上拱畿辅,下卫台澎。”〔10〕对此,光绪帝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议奏”。7月25日, 总理衙门奕xīn@①等上奏朝廷,原则上同意丁日昌所请,同时提醒丁日昌:“铁甲船来华后管驾之员、驾驶之兵弁如何预为储备,与每年养此铁甲船之经费若干及船有损坏如何修理之处,均须先事统筹。”〔11〕8月28 日,丁日昌上奏朝廷,放弃台防建设中购买铁甲舰的主张,他说:“议办铁甲船固是急务,而总理衙门举此三层,尤题中第一要义,为臣愚见所不及。……将来铁甲船一项,可否仰乞天恩仍归南北洋大臣督办,庶与总理衙门光绪元年四月间奏案相符。臣仍当查照总理衙门原奏,详细咨商南北洋大臣,随时帮同参议。”〔12〕丁日昌放弃台防建设中单独购买铁甲船主张后,指导思想上恢复了《海洋水师章程六条》所倡导的主张:“北、东、南三洋联为一气”,使直隶至粤东五千余里洋面,沿海要害,互有关涉,宜如常山之蛇,击首尾应〔13〕。这一主张实为依托当时正在筹办的南北洋海军,对台湾实施海上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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