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①仔,中国政府提出抗议。3月13日,澳葡以武力驱逐中国官员。 推倒海关关部行台门口悬挂中国旗帜的旗杆,拆毁望厦村之香山县县丞署,并在莲峰山顶修建望厦炮台。
1851年,葡萄牙强占dàng@①仔岛。
1858年(咸丰八年),英法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之后,葡萄牙便乘机派人到中国要求订立条约,被中国政府拒绝。
1862年(同治元年),葡萄牙派基马拉士(葡澳84任总督)到北京要求同清廷议约,清廷拒见,由法国大使代表洽谈。清廷提出收回澳门,恢复在澳门设官衙收租税,葡方则要求解决阿玛勒被杀问题(阿玛勒于1849年被澳门志士斩首),最后达成协议,清政府可以在澳门设官府衙门,但不得再提收租。双方议订《和好贸易章程》条约,由法国大使代表葡萄牙与清政府代表签字。
《和好贸易章程》1862年8月13 日(同治元年七月十八日)在天津草签,又称《和好贸易条约》、《西洋国议定通商章程条款》,条约共54款,除特别关系到澳门的内容外,其条款与清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与其它列强签订的条约大致相同。但值得注意的是第九条款中有如下内容:“仍由大清国大皇帝任凭仍设立官员驻扎澳门,办理通商贸易事务,并稽查遵守章程。但此等官员应系或旗或汉四五品人员。其职任、事权得以自由之处,均与法、英、美诸国领事等官,驻扎澳门、香港等处各员,办理自己公务,悬挂本国旗号无异。”〔1〕
这里条文之意是明显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