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的举动刺激了葡萄牙当局的贪欲。罗沙代表葡方拟定了一个条约草案,作为下一步里斯本谈判的依据。这个“拟议条约”草案的内容包括:清政府允准葡萄牙永远占据及管理澳门及其属地;清政府停闭澳门周围关卡,并不能在别处重新建立;葡萄牙占领中国的拱北;葡萄牙按照续订洋药专条帮助中国征收洋药税项。〔4〕其间,赫德曾将葡方要求告之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衙门为取得葡萄牙一方协助征缴鸦片烟税以缓解财政困难,同意对葡萄牙“居用”澳门给予考虑,但对葡方的其它无理要求断然拒绝。
随后,赫德派自己的亲信、清政府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英国人金登干(J. D. Campbell),到里斯本与葡萄牙外交部长巴罗果美(B-arros Gomes)进行谈判。1887年(光绪十三年)3月26日,金登干与巴罗果美分别代表中国政府与葡萄牙政府在草约上签字。该草约称“会议草约”,又称“会议节录”、“会议条款”,英文本称为“里斯本议定书”。中葡《会议草约》共四款,原文如下:
一、定准在中国北京即议互换修好通商条约,此约内亦有一体均沾之一条。
二、定准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
三、定准由葡国坚允,若未经中国首肯,则葡国永不得将澳地让与他国。
四、定准由葡国坚允,洋药征税宜应如何会同各节,凡英国在香港施办之件,则葡国在澳类推办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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