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样内容的《会议草约》,葡萄牙当局自然十分满意,三天后葡萄牙国王便发布敕令宣布草约签订。葡萄牙国王对促成草约签订的赫德表示谢意。金登干在给赫德的信函中说:3月31日, “葡萄牙国王很隆重接见了我,一握手之后,首先表示他感谢您(指赫德——引者注)所作的一切。”〔6〕
而在中国,中葡草约则受到一些有识之士的坚决反对。当总理衙门给皇帝呈递的关于《会议草约》的奏折咨行到广州后,两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妥议、从缓与葡萄牙国订约。张之洞在奏折中提出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中国政府对澳门拥有财政权和行政司法权,土地、人民历来并未归葡萄牙人管辖。且“屡数绅民呈词,深以入洋籍、输洋赋为耻,情词愤激,不约而同”。“若明归葡属,各村各岛断不甘心”。如果定约,“应声明澳门仍系中国疆土,葡国不能转让与他国。如此,则我有让地之名,而无损权之实”。
二、澳门关闸以南,围墙以北七村,并非皆予葡人。但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逐渐侵占,修路筑台直抵关闸。今若立约,葡萄牙人必将关闸内七个村庄及dàng@①仔、路环两大岛攘为己有,甚至对隔海相对的湾仔、银坑一带皆生希冀。“于立约之时,坚持围场为界,不使尽寸有逾。”张之洞强调,“宜明立条款”,澳门附近的水域,只准葡方船只通过,葡萄牙人“不得援引公法,兼管水界”。
三、英国图占澳门之意已久,早在嘉庆十三年时就曾派兵船占据澳门炮台,图谋取葡萄牙而代之,只是后来得到香港,这个念头才算打消。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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