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4年6月17日进行换约时, 清朝换约大臣薛焕首先提出:“现奉我本皇帝谕旨”(注:《澳门专档》(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台湾1995年版),页2~5。),先修改第9款文, 然后换约。 但葡萄牙换约代表澳门总督亚马廖( Jose Rodrigues Coelho do Amaral)则提出先换约后修改。由于双方各执己见,争持不下,遂使换约谈判中止,换约未成。结果,《大清国大西洋国议定通商章程》未能生效。葡萄牙首次企图以缔约方式取得澳门主权遭到失败。
第三,葡萄牙骗取“永驻管理澳门”特权。
上述《大清国大西洋国议定通商章程》换约失败后,葡萄牙人一直寻找机会与中国谈判签订包括澳门地位条款的通商条约。1876年,葡萄牙人终于找到这个机会。9月13日,中英签署的《烟台条约》, 提出在香港实行鸦片税厘并征。中国于17日便批准这个条约。但英国政府却迟迟未予批准,致使税厘并征难以实行。1886年,中、英和港英政府在香港开会讨论实行税厘并征问题,港英政府为了使英国贸易船只得到同澳门一样的按国内有关税则纳税的利益,提出港澳一体办税的要求作为条件,如果澳门不参加缉私,香港也不执行《烟台条约》,从而诱迫清政府与葡萄牙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这给葡萄牙一个天赐良机。它即以此为本钱向中国索取澳门的主权。在此期间,发生中、法冲突,法国欲向葡萄牙购买澳门作为进攻南中国基地的谣言甚嚣尘上,清政府害怕澳门落入法国,加上清政府面临财政危机,希望以条约的形式来确定澳门的地位,从而取得鸦片税厘并征,以增加财政收入。这样,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和签约又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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