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年~1987年)
如上述,葡萄牙政府并没有通过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取得澳门主权,只是破坏了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而已。因此,中国人民和历届中国政府从未在澳门主权问题上作过让步,也从未在法律上将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让于葡萄牙,并且以“澳门以及澳属之地”的划界为契机,开展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长期斗争。
第一,晚清政府延宕澳门划界交涉,以限制葡萄牙“管理澳门”的范围。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葡萄牙殖民者利用“澳属之地”界址未定的机会,肆意进行扩界活动,企图使“永驻管理澳门”的地区扩至南北25公里、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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