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下的江南制造局的一个事例作为对比:
1890年,江南制造局新任总办刘麒祥认为先前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太少,决定延长至9小时。工人群起抗议,并在新章程实行那天,进行罢工。总办坚不让步,工人害怕受到处理,最后还是复工了,每天工作9小时的制度并没有因为工人罢工而取消。(注: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250页。)
7年前处理江南制造局罢工事件的总办刘麒祥,就是后来处理小车工人抗捐事件的上海道台刘麒祥。同是一个人,同样是处理罢工事件,一个矛头对准租界,一个矛头对准上海地方政府,态度截然两样,方法也全然不同。
英国领事不止一次地谈到上海道台在处理有关案件时的民族倾向性:
我与中国官方的关系继续具有对方表示友好和礼遇相待的特点。然而在中国人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中,他们却未能尽其应有的努力为我获得公正处理。他们着手处理这类讼案时,总是一开始就对外国人具有强烈的偏见;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适应他们为之辩护的问题的需要,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