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捐事起,为了解决车夫因加捐而带来的困难,在道台、县令的授意下,成立了一个通瀛公所。这是一个以地区命名的公所,也是上海第一个以小车工人为主的公所。报载:
沪北各小车由工部局拟加捐钱二百文,经关道宪刘观察、上海县黄大令与各领事迭次会商,暂缓三月再加等情,已详前报。现经刘观察、黄大令以西七月一号起捐之说,转瞬将届,法租界亦将步其后尘,共需加钱四百文,各小车夫食力维艰,又不能不量加体恤,因此,另筹别法,拟在南泥城桥建立通瀛公所,由张、沈、施等各人经理,另行抽收各商船及米船等捐费,以作津贴。(注:《论通瀛公所津贴车捐之善》,《新闻报》,1897年5月25日。)
这段资料很重要,它表明,通瀛公所是在政府的授意、支持下成立的,是联系政府与车夫的桥梁。通瀛公所成立以后,承担起管理车夫的职能。他们从小车工人中立车头12人,管车寓数百家,“各车寓乃各保所寓车夫,自安生业,无作非为,到加捐时不敢违抗生事”(注:《通瀛公所董事张寿怀、沈嵩龄、章定勋、应朝纲致书濮来德先生阁下》,上海档案馆藏公共租界总务处档案,1897年小车工人抗捐事件。UI-5-73,第65页。)。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