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3月8、11日《广州总商会报》。)
从这个案件,我们可知道所有坊众都可提出集庙,临时提出的集庙可以用“传签”的办法(如果时间充裕则张贴长红通知),集庙讨论时街区的值理起很大作用。此案曲在荣源和坊众,而且锁禁了追债人,拘留了警兵,按说坊众已违反了法律;但南海县令仍认为坊众集庙处理是他们的权限,即使明知二黄和警兵并非抢匪,把他们押送到街庙也不算过错。县令显然承认坊众有捕禁可疑人员、集庙讨论处理某些民刑案件的权力。
坊众有时也与官府发生矛盾和冲突。1887年,广州海关税务司打算把验货厂移建靖远街码头,“六街铺民”认为有碍生意,坚决抗拒。南海县令拘捕了值事和向巡抚具呈投诉的代表,300多家铺民每家派1人到县署要求监押,县令不理,这300余人不肯解散,“携带食具在署内作炊”,六街铺户一律罢市,并锁闭街闸,阻塞闹市区交通,以迫使南海县令释放所有被捕者。结果,两广总督饬南海县将人释放。(注:《环求开释》、《粤中纪事》,1887年11月7、15日《申报》。)在关于此事的报道中虽没有提到如何集庙,但六街铺户统一行动,且有一定声势,必然经过组织发动和讨论,按理,集会的地点应该是街庙。1905年,省城十八甫大观桥德昌鞋店店主何永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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