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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乡村城市的法定社区、自然社区、专能社区外,空间性的还有经济社区,非空间性的又有精神社区(包括文化社区、宗教社区、种族社区等)。这些社区均交织在一起,综合发挥各自的功能,共同构成社会。
经济社区是基本的社区之一。经济社区不等于经济区。后者是由地理、气候、人口密度、农作物品种、产量、生产力和商品经济、手工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的纯经济意义上的不同区域。经济社区则是在经济区基础之上,人们出于共同的经济利益及需要、综合自然社区专能社区结合起来进行社会生产和各种社会活动,产生互动,形成彼此有别又有联系的区域社会。
经济社区中,起区划和联系作用的是市场网络。
最基层为遍布乡村社会的市,及城、镇中的早午晚市。
乡村社会中的市,各地称呼不一,有墟、集、场、步(阜)、圩等等。市是在农村集市基础上形成的,兼为基层商品市场、小手工业生产区和居民点,一般规模较小,有若干小店铺,小手工业作坊为周围居民服务。市“有常期”。有旬二场的逢五逢十集,旬三场的“一四七”、“三六九”、“二五八”集,旬四场、隔日场、逐日场等[51]。场期基本相互错开,“一月之中,靡无市焉”[52]。市场中大多由“开市”的土著大族设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商业设施如市肆、铺舍、栈客房等(租予各路商人、手工业者);有控制物价、排解纠纷、维持治安秩序的管理人员“场头”、“客长”;有交易经纪人“官牙”、“私牙”;有规定场期场区、商业道德、交易规则、纠纷解决方法的章程(这些通常在当地乡族组织的控制下);有茶馆、酒肆及其他消费娱乐场所。市,成为乡村社会的中心,乡民从各村聚集而来,交易,借贷,娱乐,聚会,环听乡约月讲、圣谕广训,传布各种奇闻异事……。每一个市有自己的辐射区域,各市的辐射区域环环交叠,乡民则在交叠部位,亦即临近的数个市场中活动。有学者研究得出,清代长江上游每个市场平均服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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