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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敏明清饮食店铺与大众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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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4:4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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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城镇居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也逐步改善,其中尤以饮食品味的提高为显著标志。城市中书吏、衙役、长随(也称“长班”)常互邀小酌,文人秀才聚会,说文论道也都选择在饮食店里[56] 。商贾们宴请亲朋,尤是体面客人,嫌家中烹调“敬不得客”,便在酒楼饭馆里包办席面[57] 。市民家庭遇有大事如婚丧大礼,祭祀祖宗等,其席面过去都是自家办理,至多延请左邻右舍帮忙,现在往往去饮食店铺采办,甚或交店铺包办。一般市民都可随意在“巷口一个酒铺内,吃了一瓶酒,又买了些下酒的小东西儿,当做饭”[58] 。众多的饮食店铺,也确为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方便。如清明、端午、重阳等节,人们相约外出郊游,其时饮食店铺便成了他们歇脚用餐之地。有的城市庙会盛行,如开封三月三大会,除了公子王孙,更有那城里乡间的“农父野老,贫的,富的,俊的,丑的都来赶会。就是妇女,也有几百车儿”[59]。庙会上数百家饭馆、酒棚、食肆、茶坊为他们充饥解渴。农民进城,过去是怀揣馍馍,自带干粮,而今他们也上铺子,吃两碗“荞面合咯?条子”,以填肚子[60] ,所费不赀,却方便舒适多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类消费水平尽管还是低下,但饮食店铺确为市民百姓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便利和乐趣。
此外,饮食店铺还具备一种其他店铺所没有的特殊社会功能。许多顾主凭借这一小小空间团团围坐,或慢饮细酌,交流情感,表达平生所慕;或豪饮畅论,抒发胸臆,指点江山。“或语财利,或称说官府,或言公事,或道短长,或发阴私”[61] 。还有个别者在此“臧否京辇百司,又非刺时宰”[62] 。甚至人际间有了纠葛,乃至冤仇,人们往往也扯着当事双方去酒肆、茶馆,以“酒茶”为媒,当众说合,化干戈为玉帛。“俗遇不平事,则往茶肆争论曲直,以凭旁人听断,理屈者则令出茶钱以为罚,谓这吃讲茶”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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