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或抚——不剿不抚、半剿半抚和只剿不抚
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广泛争论,必然要对清朝中央政权的政策产生重大的影响。
作为清廷最高决策者的慈禧,在逃亡途中,曾经详细叙述她对于义和团所采取的方针的前后经过(这段话见于吴永《庚子西狩丛谈》卷四(《义和团》第三册,第436—438页)。由于这段话篇幅较长,又是常被人们所引用的,故此处从略了。)。这段话,虽不无辩解和虚饰的成分,但大体反映了她在义和团运动中左右支绌、前后矛盾和表里不一的处境、心情和手法。如果我们联系慈禧的这个自白,再认真地看一看当时清政府处理义和团问题的上谕、□批之类的正式文件,那就会发现,这些文件颇有点儿特别之处。首先,文件的用语常常是模棱两可、捉摸不定的。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旧历,下同)的一个上谕说:“拳民聚众滋事,万无宽纵酿祸之理”,紧接着则又说,惟“不可一意剿击,致令铤而走险,激成大祸”(《义和团》第四册,第9页。)。涞水事件后,裕禄向清廷报告了情况,并提出要“添调营队”“予以惩罚”的主张。两天以后得旨,对裕禄的请示完全避而不答,只是说:“此事各处情形不同,迁就适足养奸,操切亦恐滋变。该督务当严饬派出文武,相机操纵,勿稍大意,是为至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二辑,第26页。)。这样的指示,往往弄得地方官摸不着头脑,不知如何执行是好。其次,是方针的变化多端,反复无常。正如当时有人评论的:“朝廷办义和拳诏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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