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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衡、张之洞、刘坤一等在力主“速剿”义和团致总署的电文中说:“旗书扶清灭洋,乃各省会匪故套,若助朝廷,何以抗旨?”(《义和团》第二册第329页。)这段话很清楚。在他们看来,“扶清”就应该“助朝廷”,但义和团竟然“抗旨”,可见并不真助朝廷,这就是他们认为义和团该杀的一个理由。
有一个叫做杨典诰的人,在他用日记体裁写的《庚子大事记》里,曾发过这样的议论:“不知电杆、铁路乃国家营造者,即悬‘扶清灭洋’之旗,而又烧焚公家之物,是直与国家为难,非乱民而何?”(《庚子记事》第79页。)看来,这个人也是把“扶清”解作扶持朝廷的,既如此,当然不能“与国家为难”,否则,便是“乱民”,非“痛剿”不可了。
综合这些议论,使我们看出这样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义和团运动正在激烈进行的过程中,一些反对和敌视这场伟大反帝斗争的人,为了责难革命群众的所谓“不法”行为,或者要求义和团接受封建势力的“约束”,才突出强调“扶清”应该是扶持朝廷这个意思。当然,“清”字字义的合混,便利了封建统治阶级对“扶清灭洋”口号作有利于自己的解释,但对于义和团本身来说,至少在运动前期,是很少把这样的意思包涵在“扶清灭洋”的口号之中的。
“扶清”的两重含义,在当时基本上是各说各的,不同的*派别各自强调符合自己要求的内容。就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只有一份历史文件曾经把这两种解释同时列举,并加以分析,这就是著名的袁昶、许景澄于1900年7月23日所上的《严劾大臣崇信邪术请旨惩办疏》。奏疏中这样说:
“夫‘扶清灭洋’四字,试问从何解说?谓我国家二百余年深恩厚泽,浃于人心,食毛践土者,思效力驰驱,以答载覆之德,斯可矣。若谓际兹国家多事,时局维艰,草野之民,具有大力能扶危而为安,扶者倾之对,能扶之,即能倾之,其心不可问,其言尤可诛。”(《义和团》第四册第165页。)
我们暂且不管这份奏疏的真实性究竟如何,至少,从这个文稿的作者看来,所谓“扶清”,如果是出于对清朝封建统治者的感恩戴德,愿意为朝廷“效力驰驱”,那是可以的;如果不是指扶持朝廷而是指对国家能“扶危而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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