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转。但是,这根指挥棒也出现了失灵的现象,相当一部分地方官吏,并不完全听从指挥,而是我行我素,各自为政,过去神圣的诏书(上谕)竟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约束力。“乃禁者禁而为者为……虽明诏煌煌,不特团民蔑视无关,即地方官吏亦视若弁毛,是则诏谕直等于官样文章耳。”(杨典诰:《庚子大事记》。)特别是一些省份,对义和团的政策,常常是视该省督抚的态度不同而不同。如山东、山西两省,山东巡抚袁世凯是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他是竭力主张剿灭义和团的,所以在他那里,不管朝廷的上谕怎么说,他总是抱定宗旨,一意镇压。在他的疯狂镇压下,山东义和团受到很大损失。山西巡抚毓贤是“信团”的,毓贤的“信团”,主要是出于顽固派的仇外心理。他在朝廷还口口声声称义和团是“匪”时,就数次亲自迎接义和团的首领到抚署,待如上宾。他竭力煽动排外、仇外思想,用封建思想去腐蚀毒害义和团。据统计,毓贤在晋抚任内杀死各国传教士及其家属共一百五十名,其中有的是年仅数岁的小孩,甚至有“未满岁”的婴儿在内。这种笼统排外行动,毓贤要负主要责任。在这里,我们要充分估计那些“支持”义和团的封建统治者给予义和团的消极影响。
这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状况,给予义和团的斗争带来多大的困难和损害,我们可以从贵州提督梅东益在清廷明令称赞义和团为“义民”时悍然发动的“沧州事件”中,得到一点具体的了解。管鹤《拳匪闻见录》记载,在沧州义和团无任何防备的情况下,梅东益“遂传令杀匪,令铺民□门自守,无纳匪。悉闭各城门,饬马队任城外堵剿,步队任城内搜击。匪党遂如瓮中之鳖,无可遁逃。唯十二三龄以下者,赦之。无何,红巾红带,弃置满地。……于是坠城死甚多。统计此次,实毙三千人之谱,梅公祗以千余上告……且所报千余人,仍以假团为说,以不违政府宗旨故也。自是沧州左近,一律肃清。”(《义和团》第一册第483页。)
这次事件,从义和团方面说,完全处于无任何防备的状况,因为此时按朝廷的政策,义和团是公开合法的;从清军方面说,则完全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一次卑鄙阴险的突然袭击。像这样的事件,并不是仅有这一次。
讲到政策的不统一,还应该提一下“东南互保”的问题。正当清朝中央政府公开“宣战”的时候,东南几个省份,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李鸿章、山东巡抚袁世凯及住在上海的铁路督办盛宣怀等为首,纠集其它督抚,与各国驻沪领事订立了一个《东南保护约款》,共九条,其中规定“上海租界归各国公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土产业均归南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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