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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老子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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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22 11:16: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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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起。
后看,老子“柔弱”与“刚强”哲学是对“王道”思想批判和发展的结果。
“王道”是什么?“王道”就是“为王之道”。它表现为一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的统一。在西周时期,其“王道”的主要规范就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从中可见,制约西周“王道”的根本在于“天”。然而,“天”,只不过就是一种虚无的想象而已,是人们对自然力敬畏的一种思想表现。因此,“天”根本就不存在,根本就不能够对“王道”有所“制约”。故尔,实际上,“天”的意志就成了“王”的意志。由此,便产生了专制和独裁。而为了维护“天子”的统治,和缓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于是西周“王道”提出了“德”,用以统治者“自律”,以保障“民得”。这样,西周“王道”就充满了“自律”与“民得”之间的不息的尖锐的矛盾和斗争。
那么,如何制约“王道”呢?
对此,老子揭示出了“刚强胜柔弱,及柔弱胜刚强之道”。
因为,在老子看来,一方面,“王”、“统治者”,以及统治者意志所赖以的物质基础等等,可以抽象为“刚强”,它归结为“阳”,而“百姓”、“被统治者”,可以抽象为“柔弱”,归结为“阴”。从中反映出了“刚强”与“柔弱”的哲学关系。在老子看来,一部社会历史,就是统治者的“王道”的历史,实质上,就是“刚强胜柔弱”的历史。从中可见,“王道”是受制于“刚强胜柔弱”规律的。
但是,另一方面,老子从西周厉王时期的“国人暴动”中看到了百姓推翻“天子”的巨大作用和力量,这就为“柔弱胜刚强”提供了社会实证。与此同时,老子从西周厉王时期的“共和行政”之中看到了“契约”的巨大作用和影响,从而形成了“有德司契”的“契约管理”思想,这也为“柔弱胜刚强”提供了社会实证。这样,老子认为,“柔弱胜刚强”乃是自然、社会中的特殊规律。从中可见,在一定条件下,“王道”也受制于“柔弱胜刚强”规律。
因此,在老子看来,“王道”不是受制于“天”,而是受制于“刚强胜柔弱,以及柔弱胜刚强”规律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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