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老子哲学 |
 |
时间:2009-8-22 11:16:46 来源:不详
|
|
|
基于此,在老子看来,要克服和解决“自律”与“民得”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实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和谐共处,实现社会安定,就必须改变“王道”所赖以的“霸道”、“暴政”,实行“德治”, 即“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而老子这种以“德治”对“王道”的批判,其根本立足点,就是老子基于对“柔弱胜刚强”之“条件”的认识之结果。
可见,老子的“刚强胜柔弱,以及柔弱胜刚强之道”是以社会史实为实证,并在研究自然、社会的发展规律之中,继承了先秦的“阴阳”哲学之精华,进一步发展了“阴阳辩证法”, 并在此基础上,以之批判“王道”思想的结果。
三、老子“柔弱”与“刚强”哲学的内核
老子“柔弱”与“刚强”哲学的理论核心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刚强”可以变“柔弱”,“柔弱”可以变“刚强”;另一方面,“刚强”胜“柔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柔弱”胜“刚强”则是相对的,需要条件的。
那么,“柔弱”胜“刚强”的“条件”是什么呢?
归纳起来,就是老子所揭示出的一系列的哲学范畴,即“阴阳”观、“无极太极”观、“有无”观、“动静”观、“虚实”观等等,及其它们内在的“变化”法则。
而老子所揭示出的诸如“正奇”、“攻守”、“进退”,及其“高低”、“大小”、“长短”、“刚柔”、“强弱”、“快慢”、“轻重”等等则构成了老子上述认识的具体表象和具体形式。
&nb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