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兄”这一类绿林土匪。据载,自嘉靖七、八年(1528—1529)以后,由于旱荒,川民家无余蓄,于是“徒配有‘官强盗’之名,河道有‘小弟兄’之号一。“官强盗”、“小弟兄”云云,均是绿林土匪的名号,也当属于秘密社会组织。尤其是“小弟兄”横行于河道,更可说明他们的组织也有结盟拜把形式的存在,因而与清代四川的哥老会(又称哥弟会)相近。此外,清代四川啯噜子中有一部分又称“棒客”,而在明代,同样有“棒党”、“棒棍”的存在。如明末人吴牲曾言,河南永城县“居本省偏南,与南直隶之萧、砀,山东之曹、濮,北直隶之开州、大名错土接壤。莲妖(指白莲教一一引者)棒党。实繁有徒”。如当时永城县的何喜龙、胡宗文等人,都是“不逞棒棍”。[78]棒党与白莲教并称,可见棒党也为秘密社会组织,而清代四川啯噜子中的棒客,又当源于明代的棒党、棒棍。如此种种,均可说明明代的秘密结社与清代天地会、哥老会之间有一定的承传关系。但由于这方面史料的缺乏,其间的脉络目前尚无法作更深的探讨。
第四,人所周知,“社”为盗贼之称,而在清代的官方文书中,则一概将包括天地会在内的秘密社会斥骂为“会匪”。在明末,广泛存在着“社贼”以及奴仆结会闹事的史实。如广东新宁县,明末“社贼”已成当地一件大事。史载;“先是滨海诸县,田里多旷,无业游民愿投富户为佃仆,藉其资本以垦辟。承平日久,富室间不以礼待下。乘岁饥世乱,互助煽诱,乡族中贫而无赖者亦或与焉。立社村外,歃盟与富室敌,甚者杀其主,阖门遭祸。次则抄掠财谷,禁止粜籴。”关于明季佃仆结会起事,谢国桢先生已有专文论述[80]。据此文可知,当时湖广麻城有“里仁会”,他们“纠率同党,歃牲为盟”,在江苏金坛县,有“削鼻班”,他们“纠盟五人,号五虎,歃血定刎颈交,约同志为乱”;在漂阳,则称“拚党”,“创殿”;在松江,则有顾慎卿组织的“乌龙会”;在上海川沙,则有顾六率仆向主人索契,名目“报冤”。
所有上述佃仆、奴仆的结社结会活动,都与张献忠领导的大西农民军的活动有关,而大西军中,也颇多江湖人物,如卖解、跳猱、灼蔡(算卦者)均成为大西军的间谍[81]。这些佃仆的结社,从他们的“歃盟”、“歃牲为盟”、“歃血定刎颈交”等仪式来看,显然也是异姓结拜活动。在明季,将这些会社活动一概骂为“社贼”。清兵下江南后,“社贼”组织及活动趋于星散沉寂,然而从“社贼”到“会匪”,其间的渊源关系倒值得研究。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