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清末“预备立宪”即对日本明治宪政的模仿,其原委,笔者已作专论(详见拙文《清末“预备立宪”为何模仿日本明治宪政》,载《北方论丛》1991年第3期。)。在此基础上,通过详细比较模仿与被模仿双方的有关实情,笔者还认为:所谓模仿,是就总体而言;对于具体问题,模仿之中又多有保留。有的且为相当重要之处的保留。弄清这种模仿中的保留,有助于我们对清末“预备立宪”的深入研究和全面认识。
一
清廷决定“预备立宪”,是在无法照旧统治的困境中,企图以政制变革实行自救,其选定日本明治宪政作为模式,则出于既仿行宪政、又不使君权受损的*需要。然而,为了更好地满足这种需要,清廷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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