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纵火,以致童赤不毛,此俗之弊所宜严禁。”
皖南山区的宁国府、徽州府、广德州等多山,清代乾隆之后,流民进入该山区垦山,嘉庆时棚民更多,仅徽州府嘉庆年间就有棚民8千多,“自皖民开种苞芦以来,沙土倾泻溪涧,填塞河流,绝水利之源,为害甚大”(注:道光《徽州府志》卷4。)。这指嘉庆年间大水,皖北破圩,安庆等地农民流入皖南山区毁林种粮,使生态环境恶化。嘉庆《宁国府志》卷9亦载:“皖北人寓宁,赁山垦种苞芦,谓之棚民,其山既垦,不留草木,每值霉雨,蛟龙四发,山土崩溃,沙石随之,河道为之雍塞,坝岸为之倾陷,桥梁为之坠圮,田亩为之淹涨。”山居无田之民亦多垦山为田:“其山居无田者则又以锄山为业,艺麻穄粟豆稗茨芦服之属以给,地逼仄,或壁立不能留足,上下如猿猱,用火耕法三年一易”(注:嘉庆《宁国府志》卷9。)。可见极陡之地也有垦殖,种植采用火耕法,三年一易地,破坏天然植被很是厉害。光绪《广德州志》卷4载:“旧时养山止以樵采供赋,其后垦辟渐多,山农莳种麻靛仁草之属,利虽较优,而沙土锄松,水发时辄沙水俱下,水去沙存,溪日益浅,每当春涨秋霖灌盈不已,骤为泛滥,洪波奔泻而建平为壑矣。”清代皖南山区不仅有棚民垦山,当地山农亦垦辟山地,水土流失加重。
2.江西山地丘陵区
江西山区是清代流民移入最多的地区之一,垦山规模颇大,造成的水土流失以赣西北和赣南最严重。如赣西北的幕阜山区,乾隆时大规模垦山,“自楚来垦山者百余户,藂巘密嶂尽为所据,焚树掘根山已童秃,虽穷乡深谷亦俭炊薪”(注:道光《武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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