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思想体系。这样,康有为就一改过去的尊周公、崇《周礼》而为尊孔子、崇《公羊》了。
1891年,康有为在广州长兴里讲学,撰《长兴学记》以为学规,提出了“勉强为学”,“逆乎常纬”,并在弟子陈千秋、梁启超等人协助下,从事《新学伪经考》、《春秋董氏学》和《孔子改制考》的撰写。1894年,在桂林讲学时,康有为又提出《春秋公羊》之学,“董子及胡母生传之。董子之学,长于《繁露》,胡母生之说,传于何休。故欲通《公羊》者,读何休之注,董子之《繁露》。”(注:康有为:《桂学答问》,姜义华、吴根liáng@①编校《康有为全集》(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53页。)以《春秋公羊传》、《春秋繁露》、《孟子》、《荀子》、《白虎通》五书,“通其zhǐ@②义,已通大孔律例,一切案情,皆可断矣。”(注:康有为:《桂学答问》,《康有为全集》(二),55页。)在1895年的《上清帝第二书》(即《公车上书》)中,又第一次援用《公羊》,说是“《公羊》之义,臣子之例,用敢竭尽其愚,惟皇上采择焉。”(注: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见拙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136页。)
康有为从传统的儒家今文学说中汲取养料,把《公羊》三世和《礼运》“大同”、“小康”糅合,在戊戌变法前基本上构成一个“三世”系统,即将《公羊》的“升平世”,说成是《礼运》的“小康”,《公羊》的“太平世”,说成是《礼运》的“大同”,以为“今者中国已小康矣”,通过变法维新,就可逐渐达到他所向往的“大同”境界(注:见拙撰《论康有为的“大同三世”说》,《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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