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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军焚毁圆明园原因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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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19: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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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9月18、19两日,共“收禁解到夷匪九名,内巴夏礼一名,收禁北监第三所。”[3](p2354)由此可见,巴夏礼等人自被拘拿后,被径直送至清刑部,并未送至圆明园。后因英法索要巴夏礼等人甚急,并以清廷若不交还巴夏礼等,必将进攻北京城相威胁,武备院卿恒祺于9月22日亲至刑部监内,劝说巴夏礼致信额尔金,劝阻英法退兵。10月2日,清廷将巴夏礼、洛克等从刑部提出,“于德胜门内高庙暂住……仍以礼相待”[3](p2382)。10月5日,又将另外两名法国人“亦由刑部移禁该处”[3](p2402)。10月8日下午,清政府“将巴夏礼送到德胜门外夷营”[3](p2421)。从以上史料我们可以看出,最为清廷重视的巴夏礼、洛克等英法战俘,始终没有被送至圆明园。既然英法战俘中的重要人犯皆未送至圆明园,其次要战俘有何理由一定要送至圆明园呢?事实是,其他英法战俘既未被送至圆明园,也未被送至北京城内,而是由巡防大臣“分交各州县看押”[3](p2356)。因此,英人所谓其战俘在圆明园内受虐待而死之说,不能不令人产生怀疑。
其二,早在10月6日、7日,英法联军尚不知晓,亦示提出其代表或“侨民”在圆明园内受虐待致死之事时,即已对不但就了圆明园,且焚毁了部分建筑。即使事实果如额尔金等所言,清政府的确在圆明园内虐待英法战俘致死,英法对清政府进行打击报复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那么,被焚毁的应仅仅是圆明园,而不应是五园三山等的广阔地区及古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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