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成效和迎旗宾、辰山、天马山等处大捷战功卓著以及愿伍中国臣民,更易中国服饰为由禀请赏给四品顶戴。江苏巡抚薛焕复核后以华尔“既输成而内附,复树绩于戎行”上奏清政府,请求批准这一奖赏。清政府最高当局审查后确认华尔“洵属异常出力”〔2〕,故决定赏给四品顶戴花翎并传旨嘉奖。第一个表示希望获得清政府奖赏的洋人也是华尔。同治元年二月,太平军围攻清军于泗泾,华尔统带洋枪队八百人力解营围,吴煦立即将其异常出力详情上奏薛焕,请求按照华尔的意思予以奖赏。吴煦指出“惟西人喜功好胜,每羡中国红顶,深以得此为荣,如蒙天恩,赏给副将衔,以示破格奖励,则华尔喜如所望,必更欢欣鼓舞,以图报称”。三月,薛焕查核后上奏清政府,指出华尔“历次当先杀敌,实为一时罕见之人。当此用人之际,未敢拘泥成格,不揣冒昧,据情代陈”,请予赏给。清政府对华尔历次冲锋陷阵的表现也是大为欣赏,决定破格优奖,准如所请〔3〕。 赏予副将衔。由此可见,清政府对有功洋人的政策是很明确的,那就是“中国体制,有功当赏”〔4〕,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一视同仁, 如李鸿章所云,“以示我朝行赏论功,中外一体之至意”〔5〕, 但问题在于何种赏项最为恰当,即这种奖项既能起到鼓励洋人的作用,清政府又能够承受,最初是不明确的。
清政府最早想到的赏项是中国官员们十分乐意接受的顶戴和职衔。如前所言,第一位获得者是华尔,他在同治元年就先后获得了四品顶戴花翎。三品顶戴、副将衔的奖励,华尔因其羡慕中国红顶,故很乐意接受。此后清政府赏给受聘洋员顶戴,职衔者逐渐增多。以至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李鸿章得出了“应募来华各员,尤以得中国官号为荣”〔6〕的结论。这说明顶戴和职衔奖赏对外聘人才而言是能够接受的, 但对它国外交人员等赏给中国官衔与顶戴显然并不合适,晚清时期也从未有过此种奖赏先例,稍后清政府又进行过四种奖赏的试探,《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载:“各国助剿出力奖励,有仅专旨嘉奖者,有行知各该国主自行给奖者,有赏给银牌者,有赏给银两者,其功绩大小不同,故奖赏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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