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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纪泽与中法战争时期的英国调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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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0: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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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纪泽从格兰维耳的言行意识到其“调停之念未息,在我似宜力持而静俟之”(注: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169页。)。12月4日,朝鲜“甲申政变”虽被清军平息,中日关系却趋于紧张。法国议会通过侵华军费案,茹费理扬言将永远占据台湾。这促使清政府想尽快解决越南问题,谈判立场开始发生动摇。12月24日,总理衙门电令曾纪泽与格兰维耳面商,以下述三条为议和基础:一、中法议津约用三种文字,各以本国文字为准,有争议时以第三种文字为准;二、议津约内威望体面字样,解释为越南照旧进贡听其自主;三、议津约内边界字样,解释为从谅山南面起,东西划线为界。如果法国同意以上三条作为附加条款,中国可批准《李福协定》(注:郭廷以:《中法越南交涉档》第5册,第2687页。)。
上述三条系赫德所拟,它严重损害中国利益。赫称:“双方比较,法国尽得所欲,毫无所损,保有实益而以虚名惠人。”(注: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63页。)足证其险恶用心。赫德为英国垄断资本家在华的代理人,他通过在伦敦的金登干和工业家兼政客伦道尔(S. R. Rendel)同格兰维耳密切联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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