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天下共主”(注:嘉庆帝语,王之春:《国朝通商始末记》,光绪二十一年宝善书局石印,卷七,页五。)、“君临万国”(注:《林则徐集·公牍》,中华书局1963年10月版,第127页。)。把上门求交往的国家都视为“贡国”。官员和来华的“夷人”不直接接触,通达书信、贸易事件由“商人转禀”(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一),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119页。以下简称《鸦片战争》。)。夷人的书信要写成禀贴格式,交由洋商(也称保商、行商)译成汉文转禀官员。官员发话也通过洋商传达,或张贴布告,如对中国的臣民一样。广东的“华夷互市”,夷人只能住在广州城外的商馆里,不能带妇女,不能坐轿,不准进城。贸易完毕即离开,不能逗留。
做为贡国的贡使到京城觐见皇帝要行跪拜礼。非贡国的使者想会见皇帝,也被视为朝贡国,一律行跪拜礼。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英国派遣使者马戛尔尼(Macarney)等赴京,“中国官吏循例予以旗章,题日‘英国贡船’强使立之。及至京师,则政府又循例强使于觐见时行叩头之礼。”(注:《清朝野史大观》(二),卷三,第126-127页。)这种做法,直至鸦片战争前,没有丝毫改变。道光十四年(1834年),英国政府律唠啤到广东任商务监督。律唠啤用平行款式致函两广总督卢坤。卢坤以“天朝制度,疆吏从不与外夷通达书信”拒之,并指责律在书信封面上用平行款式,“妄写大英国字样”。律唠啤“声言伊系夷官监督,非大班人等可比,以后一切事件应与各衙门文移往来,不能照旧由洋商传谕,伊亦不能具禀,只用文书交官转递,坚执不移”,气势汹汹,还有武力相威胁。卢坤因此奏请停止中英贸易,将律押逐出口(注:梁廷枬:《粤海关志》(四),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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