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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对外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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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2:0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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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一日无茶则病,禁之则穷,又安能强?”(注:《鸦片战争》(二),第608页。)这些言论说明,朝廷和官员们对英国富强的真正原因没有搞清楚,更没有认识到中国在对外贸易中能获得的利益。道光十一年(1831年),工科掌印给事中邵正笏奉称:“臣伏思汉夷交易,系属天朝丕冒海隅,以中原之货殖,拯彼国之人民,非利其区区赋税也。”(注:《鸦片战争》(一),第90页。)直到鸦片战争前一年,这种认识仍没有改变。奉命到广东查办鸦片的林则徐同样认为英国人没有茶叶就活不了。他说:“通商本以怀柔外服,并非利其征输”。(注:《林则徐集·奏稿》中册,中华书局1965年3月版,第878页。)基于这种认识,清政府严格限制对外贸易,只开广州一口,实行公行制度,生意只能经政府特许的行商之手做,“民夷不相交结”,不直接贸易。道光九年(1829年),英商“大班”曾“恳请嗣后不用保商,不用买办,并在省城自租栈房,囤贮夷货”等自由贸易要求,遭拒绝。两广总督李鸿宾奏称:这种要求“与向定章程,俾民夷不相交结之意,大有违碍,万不可行。”(注:《鸦片战争》(一),第75-76页。)官员们“事事率由旧章,人人恪遵定制”。而且,当局总把断绝贸易(“封舱”)作为手中的王牌,以使外夷“向化”、“效顺”、“驯服”。而没有考虑到本国在断绝贸易后将失去什么。道光十一年(1831年),据两广总督李鸿宾、粤海关监督中祥奏报:“粤海关征收洋税进口出口两项,近年以来,每年约收银一百四五六十万两不等”(注:梁廷枬:《粤海关志》(三),卷十五,页二十六。)。这笔款项约占清政府年财政收入的4%。可见中外贸易的关税收入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可是官员们十分轻视,认为这笔税银对帑藏“无关毫末”(注:梁廷枬:《粤海关志》(四),卷二十七,页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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