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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晚清上海的洋商与传教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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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2: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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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外来的宗教势力,传教士在上海的活动是非常复杂的。条约制度赋予他们在中国传教的权利,享有其他外国人所享有的一切特权,因此他们是条约制度的自觉维护者,这一点与其他外国人并无不同。郑观应在《易言·论传教》一文中说:“外国传教之士,实中国召衅之由也。洋人之到中华,不远数万里,统计十余国,不外通商、传教两端。通商则渐夺中国之权利,并侵中国之地;传教则侦探华人之情事,欲服华人之心。阳托修和,阴存觊觎,互相联络,恃其富强,致华人谋生之计日穷,而教民交涉之案迭起,其中煽害,倍甚通商。(注:郑观应:《易言·论传教》,见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121页。 )”郑氏不失为当时的开明者,他的话说出了传教士在华活动的这一面。但传教士毕竟又是一群传播上帝福音的布道者,在传教布道的过程中做过不少好事,譬如他们“在晚清西学东渐中,担当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大部分时间里是主角”(注:熊月之著:《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页。),他们中的不少人赞同并支持过中国的改良与进步,举办过许多慈善事业,有些女教士还不遗余力地倡导不缠足运动,等等,这些当然不应该一笔抹煞,一概骂倒。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慢的左半部右加享
@②原字为张的左半部右加山下出头下加又
(资料来源:《史林》199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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