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如不照办,则不免有动兵之举,国乱之灾。他声明:“局外所论,并非恐吓之轻语。”
威妥玛系奉公使阿礼国(R·Alcock)之命呈递《新议略论》,篇中开宗明义自白:送去这篇文件,是为了“指明中华免危之计,惟在借法自强,故令备此以闻。”文中说,中外能否长保和好,全看中国能否“内改*、外笃友谊”。他恫吓说,如各国的“要务”受险,就难免干预保全,如此,则中华天下将不能一统自主;易危为安之道,在于速借新法,兴利除弊,求与外国和睦,实行遣使,开设铁路、电线,开采五金煤炭,训练水陆各军,借用外债等。
赫德的文件系同治四年(1865)九月十八日递交总理衙门,王大臣以为是“局外议论”,未予重视。同治五年正月十九日收到《新议略论》,认为“措词更加激切”,才上奏皇帝。其时,太平天国中央政权虽已复灭,但余部和捻军的斗争仍遍及南北,故清政府以为洋人因此而生觊觎,先发议论,日后将藉端生事;又认为威妥玛等所论,“间有谈言微中者”,应如何自强及杜外人窥伺,政府要求沿江滨海各督抚详慎筹划,提出意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编入湖广、江西、闽浙、广东、浙江等省督抚复奏,对威妥玛等大多表示反感。而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在《筹办夷务始末》中却未见有复奏。
但曾国藩的至亲好友郭嵩焘在后来的日记中却记有曾国藩写信给威妥玛之事,郭嵩焘的手书日记于1981年经湖南人民出版社排印出版,公诸于世。其同治九年的两则日记说:
初二日。录存湘乡致威妥玛书,跋其后云:……此文妙处,在切实还他一个究竟,绝无一语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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