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口岸的设置及贸易的发展。湖南即一显例。其情学者尽知,故此从略。
然而,在自开商埠政策实施之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如前所述,自开商埠政策实施的时间是在清朝统治的最后14年,其间共“自开”商埠35个。这一口岸数,约当戊戌前“中国本部”(China proper)所开全部条约口岸的数目。加上戊戌以后所开条约口岸,截至辛亥,中国的各类通商口岸总数已多达97个(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1921年前中国已开商埠》,见《历史档案》1984年第2期; 张洪祥前揭书所附“近代中国约开通商口岸一览表”,见该书第321—324页)。这使中国对外贸易的市场网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育。
这一结论的例证是,早先几个通商口岸活动场域范围之外的“真空地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填补。其中最明显的是东北地区。1898年以前,该地区只有位于辽东半岛上的营口和大连两个通商口岸。1905年,东北自开通商口岸16处,加上1903年依据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所开放的奉天府、安东,依据中日《通商行船条约》开放的大东沟,以及1909年依据中日《图们江中朝界务条约》所开放的吉林4埠, 东北地区的全部通商口岸已多达25个。一个遍及吉、奉两省和黑龙江部分地区的外贸市场网系已经形成。在长江中游地区,原先只有汉口、宜昌和九江三处对外通商,随着自开商埠政策的实施,该地区又开辟了武昌、岳州、常德、湘潭四个自开商埠,长沙作为介于条约口岸和自开商埠之间的特殊类型口岸,亦于这一时期对外开放。这样,不仅湖南这一重要的省区结束了没有通商口岸的历史,而且长江中游地区既有的一条线(长江)上的几个点(商埠),亦因湘省四个口岸的开放而连成一片,长江中游的外贸市场网络由此而形成。值得注意的是,在渤海湾地区,由于秦皇岛的开放,天津与营口、奉天府之间有了一个可以吞吐货物的埠头,这使直鲁经济区同东北经济区在陆上发生了联系(注:秦皇岛开埠之后,虽其贸易范围主要限于山海关、锦州附近及朝阳、赤峰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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