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通过此次修约交涉,特别是为准备交涉而遣使出国,既加快了中国了解国际事物的步伐,也为清政府外交常规化、制度化创造了一定条件。
自从1861年外国公使进驻北京之后,是否遣使出国就一直是困扰着清朝统治者的老问题。随着中外交涉活动的增多,奕xīn@①等人逐渐认识到“遣使必应举行”。早在1866年,清政府曾派斌椿等人随同赫德出游欧洲,但那只是个走马观花的“旅游团”,对清政府影响不大。1867年为了准备修约,清政府指派蒲安臣为“前往有约各国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海关道志刚及礼部郎中孙家谷为会办,英国使馆汉文参赞柏桌安及海关职员法人德善为左右协理,其他中国秘书随员约30人。由于“此次出差,事属创始”,因而清政府非常重视这次出国行动,在使团出行前给出使人员特别赏加顶带花翎,“以重委任”。同时与蒲安臣定下8项条款,强调无论大小事件,必须与中国所派职员商量办理,并且如有重大事情,必须“咨明中国总理衙门候议,再定准否”。(《(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第52卷,P34)可见清政府对于外国人充任中国使节是持审慎态度的。
作为1868-1869年中英修约活动的副产品——蒲安臣使团,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向欧美各国派出的正式外交使团。蒲安臣使团先后访问了美、英、法、俄、德等12个国家。美国公使说“新闻纸内将出使大臣之言行举动,逐一详载,各城乡传闻乐道”。(《(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第63卷,P74)可见浦安臣使团增强了清政府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出使的成功也使清政府体认到遣使出国开展外交活动的必要性,这就为以后长驻外国使节的派出做好了准备。由于蒲安臣使团“已遵之先路”,1872年,在曾国藩、李鸿章等人的奏请下,清政府派出了近代中国第一个全部由中国官员组成的赴美使团——中国教育使团。1875年,郭嵩焘赴英出任公使,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位长驻外国使节,它标志着中国终于被迫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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