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简析19世纪50年代美国对华 修约 外交 |
|
时间:2007-3-9 17:24:20 来源:不详
|
|
|
1854年3月13日,麦莲到达香港,不久,按美国政府的指示, 佩里将一艘战舰交给他不定期使用。同时,美国副使巴驾向两广总督叶名琛通报了美国全权公使的到来,并要求与之会晤。与以前一样,叶名琛以公务繁忙为由,不予接见。对此,麦莲傲然处之。4月15日, 麦莲在香港会见了英国新任驻华公使包令。包令向麦莲说明了他此行的两大任务:扩大与中国的商务联系,争取进入中国更广阔的地区;与北京建立直接的外交关系。并建议麦莲与他采取一致行动。包令的建议并未打动麦莲,首先,麦莲认为现在采取行动对他来说为时尚早,他还要对中国的*形势做一番细致的调查,然后再决定如何行动。其次,麦莲认为英国正在欧洲忙于克里米亚战争,不可能抽出力量在中国采取较为激烈的政策或行动,因而也就不可能达到迫使清政府修约的目的。于是,麦莲开始了他自己的行动。他先是北上顺访通商五口岸,然后驶入长江并达到太平军控制的地区。通过一系列的接触,他确定了美国应该采取的政策。在向国务院的报告书中他指出:“天王兄弟及其臣下,当他们成为全中国的主人后,是不是会承认中华帝国与英美法三国已订条约的义务呢?这是极不可能的事。”(注:卿如辑《美国侵华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144页。)麦莲认为应该继续执行马歇尔的对华政策。6月22日,麦莲在昆山会见了两江总督怡良,要求清政府派员商议修改条约细则,并承诺,“如蒙准奏,自当襄助中华,削平反侧”(注:《筹办夷务始末》(一)咸丰朝,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68页。)。 即还是以协助镇压太平天国为诱饵,使清政府答应“修约”的要求。在致怡良的照会中,麦莲还草拟了一个附件《变通各款条约略说》,提出了修约的具体内容,共8条, 归纳起来要点如下:准许美国商人“任意驾船运货,驶赴扬子江左右一带城邑港口销售”;“合众国应派钦命全权行事大臣或有权使者寓居中华国家都城北京地面”;在五口内已纳税的美国货物转往别口或内地,不应再重新纳税(注:(台湾)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