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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与日本明治文化(之二)

时间:2007-3-9 17:27:02  来源:不详
曰无端,皆以为日本当无是事,正所以厚待贵国之处。汉文文义并无不是,而贵大臣屡以为言,想系贵大臣误认文义矣。”(注:《清国公使致寺岛外务卿》,《日本外交文书》,第12卷,第180181页。)

除积极与日本外务省、内务省交涉,何如璋、黄遵宪等还不断向国内建言,仍取抗争姿态,以“日本若灭琉球”为前提而提出如下对策:

……宜一面明饬沿海诸省严防边备,一面撤回使臣,彼之使臣必随来乞议,而事可成。(注:《总署奏议覆何如璋函述日本阻梗琉球入贡一案相机酌办折》,《清季外交史料》卷十五。)

也就是说,何、黄等已决心以绝交为手段,为琉球的存亡力争到底。

可惜,此种强硬立场, 在清政府中却得不到支持。 李鸿章甚而在187998给总理衙门写去《密论何子峨》一函,称何“交涉事情历练未深,锋芒稍重;其第一次照会外国省之文,措辞本有过当,转致激生变端”(注:《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九。)。既然何、黄等寸步不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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