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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华总商会网络论日本大正时期的阪神华侨与中日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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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9: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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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马来半岛以及爪哇岛为主的英属与荷属的南洋群岛华侨社会。最早成立商会的槟榔屿中华总商会,它的前身是1904年设立的商务局。商务局成立的第二年,即1905年11月,接受派遣当地的考察外埠商务大臣张振勋(弼士,南洋华侨)的劝导,槟榔屿华侨将商务局改称为商会。此后它成为南洋各地设立商会的榜样。张振勋在第二个访问地新加坡,也尽力劝当地领事和华商设立商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成立于1906年3月。(注:庄国土:《中国封建政府的华侨政策》,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97-304页。)次年,工商部侍郎杨士琦以考察南洋商务大臣头衔,访问了越南西贡、泰国曼谷、马来亚、爪哇等地。这些城市也陆续成立了中华总商会。到了宣统年间(1909-1911年),继已经成立总商会的长崎(1907年)地区,日本各港口城市如神户、大阪、横滨都纷纷成立了中华总商会。同时,中华总商会在美洲各地的华侨聚居地也陆续成立起来了。
海外的商会都几乎无一例外被准许称为中华商务总会,因此它们向政府领取“关防”(正式公章)得以使用。1918年当时的国内商会总数大约为1400个。其中以总商会(清朝时期所称商务总会)名称有使用“关防”资格的仅40个左右,甚至有些省份总商会一省才准设立一处。与此相比,海外的中华总商会总数高达58处。如果把经费开支和会员总数平均起来,我们能得到,经费开支和会员总数平均国内每一商会1571元,共147人。每一海外商会开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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