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载,包括其它荷属华商一名,共华侨6名。
②名簿上的朝鲜中华总商会代表姓名是孙学仕和虞和德。孙学仕是京师总商会会长。虞和德是上海总商会会长。
表1是根据前后召开6次的全国商会联合会名单而来的海外代表出席情况。1912年的发起大会有海外华商会代表6名(同时召开的工商会议参加者达13名),但是在联合会成立后的1914年第一次大会时只有新加坡代表一名参加,1916年的第二次大会名单上没有一个海外代表名字。可能是由于这个理由吧,上面所谈到的经费负担方式当中,海外商会就没包括在内。但是,关于选举权的问题,因为事关会长选举,涉及南北之间策略的问题,不免几经波折。由北方掌握领导权的1918年第三次大会时,当初有人提议华侨的选举权以日本、美洲、南洋、欧洲划分为四个地区,分别给予10权。(注:“天津商会联合会开会十六志”,载于《申报》1918年5月15日。)但是,最后制定的选举规则规定,国内每省10权(第3条),海外华侨各国10权,各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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