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当然是指原有的战斗岗位,哪里有半点“解散旧党”的意思。至于“□发回籍”,那更不可能了,太平军军纪规定,“□发”即降清,按军法一律处死,倘若提倡“□发”,不但会削弱太平天国抗清力量,而且动摇军心的后果,将连石达开自身也难以活命。至于“年号”和“旗号”,石达开始终用的是太平天国的年号,高举太平天国的旗帜,现经发现的无数文献都足以证实这一点。所谓“太平安国”,全属子虚。对太平天国历法,他也并未重新修改过。“天”是上帝会和太平天国的标志,布告中如以“天恩”相号召,足证并未把“天国”的“天”字涂抹掉。“安国”云者,毫无旁证,与其他文献不符,不足凭信。
再对照检查石达开在当时的实际表现,他并未因内部矛盾而放松抗清的主要斗争。一八五六年,韦昌辉掀起天京内讧大屠杀,不但杀死上万的无辜将士,也杀害了石达开全家人。石达开激于公愤私仇,起兵靖难,但当他进京途中得知宁国被清军围困时,他毫不犹豫地移兵解救宁国,把内部斗争放在后面。这次他被逼出京后,闻知江西告急,立即督师赴援,捍卫天国疆土。他的战斗行为与布告的精神是一致的。
石达开从天京出走以后五个多月,还曾上奏章给天王洪秀全,报告说,他已命令李秀成会合张洛行部共数十万人开往长江下游。又说已调陈玉成、洪仁常、洪春元、韦志俊、杨来清等,各率部数万,或五、六千人不等,概回天京,“以救天京之急”。又告知天王,他将自率一支军队,“赴援江西,进军浙江”。原件为德兴阿截获,报送给清廷(德兴阿等奏折,咸丰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此后的历史事实,也证实李秀成会合张洛行开往长江下游,陈玉成等回救天京之急,都合于石达开的安排。这证明李秀成、陈玉成等去“救天京之急”,或坚守原地,正是出于石达开的命令,并非象许多史学家所宣称的“陈玉成、李秀成等广大太平军将士自觉抵制石达开的‘分裂’活动”;更非如某些史学家所说“石达开带走太平军全部精锐,剩下的只是些老弱残兵”。石达开的计划是安排大部分军队留守辖区并救天京,自己只率一部分人马“赴援江西,进军浙江”。他这样把计划上报天王,同时也在行动上执行这个计划,保证陈、李等大部队回援天京,这样“赴援江西,进军浙江”,很难说就是“分裂”活动。从这次战役的效果来看,也并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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