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分馆”政策引起的广大群众对太平天国革命政权的疑惧和不满,其*上的损失则是很难弥补的。
实行“男女分馆”,意味着在一定时期之内取消了家庭,所谓“馆分男女家何在?”“家则登时败坏,人则子散妻离”(《紫苹馆诗抄》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六册,392页;《粤匪纪略》,见《太平天国》,第一册,30页。)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指出的,自从私有制产生以后,家庭,始终是整个社会赖以存在的细胞“而现代社会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70页)在一百多年前的中国社会里,取消家庭是极为空想和虚妄的。同一切反动派一样,清朝封建统治者把太平天国说成*放火,青面獠牙的暴徒和恶棍,对群众进行欺骗和宣传。其实,太平军曾规定了极严格的纪律,不得随意伤害群众,不得奸*妇女,不准妄取群众一物,与百姓交易要照价付钱,甚至行军时不得随意进入民宅等等,这些规定,特别是在前期很大程度上是认真执行的,正因为这样,太平军一直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但是,在天京以及其它几个城市实行的“男女分馆”的政策,却使不少群众感到太平军损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中国的老话,常常以“家破人亡”作为最大不幸,现在,人亡虽则未必,“家破”却似乎确实临到头上。群众的这种感觉,由于实施过程中过于生硬简单而缺乏细致耐心的宣传教育,自然不免会更加强烈了。
有人说,实行男女分馆的结果,使“阖城无一安居者”(《鄂城记事诗》,见近代史料增刊,《太平天国资料》,37页。)。不但引起一部分群众的逃亡,甚至还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金陵纪事》云:“自男女各分馆后,既不能得民□心,又不能禁人逃走”,《金陵杂记》也说:“城中被掳男女,无时不思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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