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页。)“嗣出伪示,令民进贡,驱民拜降,男为男馆,女为女馆,潜以兵法部勒,或夫妇暂相语,谓之犯天条。”(《劫余小纪》,见《太平天国资料》,82页。)
这种“男女分馆”政策的具体内容究竟怎样?我们可以看一看作为太平天国首都的天京的情形。一方面,在这里这一政策似乎执行得最为认真和彻底,另一方面。也因为这里较之其它地方留下了有关这 一问题的更为详尽的材料。
据当时人的记载,太平军进入南京之后的四、五日,也就是军事行动刚刚结束,天王洪秀全东王杨秀清等领导人尚未入城之时,就开始了组织“男女分馆”的工作,“令□城男女分别住馆,不准私藏在家。”(《金陵杂记》,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四册,622页。)这件工作做得雷厉风行,往往是当场令全家大小,略带一点随身衣物,不得有须臾迟延,立即各归各馆,“于是父母兄弟妻子立刻离散,家业顿抛”,“虽夫妇母子不容相通。”(《金陵省难纪略》,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四册,695页,又《平贼记略》卷上,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一册226页。)馆有几种。有专门技术的,编入专业馆,如男子会机织的可入机匠馆,能作瓦木工的可入瓦木营,妇女会刺绣的分入绣锦营;男子十六岁以下和六十岁以上或有残疾的,编入牌尾馆或老民馆,但“女馆则老幼同居,固无所谓牌尾也”(《紫苹馆诗抄》,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六册,393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