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严重,效率低下。例如,就以川汉商办铁路而言,在已经收到的少量的路款,约1000万元,又层层被经管铁路的人员贪污挪用达200余万之巨,以致全蜀绅民追讨无门。事实上,当后来粤汉铁路移交时,政府才发现,该铁路公司实际收入的资本为1600万元,其中花了大约1000万元,只铺设了40英里的铁路,这样低下的效率,加上高层职员的浪费贪污成风,致使商办公司的信誉扫地。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商办公司的被侵蚀的股款,绝大多数是普通民众按亩加捐而来的脂膏汗血,可以说是小民一家数十年心血所聚,民众所蒙受的这种巨大的损失,必将引发民愤民怨,一旦发作,后果不堪设想。[2]清政府显然也意识到由此引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
第三是,由于商办铁路各自为政,各省和地区在干线上的统筹和协调难以解决。各省所定路线,各有畛域,无法使一条贯穿各省的铁路有效地建造起来。枝线与干线铁路如何衔接,轨道如何贯通,这些重大问题,事先均没有统筹全局的规划。其结果必然会形成路线交错,重复建设,造成惊人的浪费。
事实上,不少士绅与商民力求把铁路筑路权收为民办,并非出于单纯的爱国动机的驱使,相当一部分地方商绅,把兴办铁路看作一桩一本万利地捞取好处与发财的好机会。由著名劣绅王先谦于1905年冬组建的“粤汉铁路筹款购地公司”便是一个典型例子。王先谦虽然以爱国为号召,要求全省绅民购买商办铁路公司的股分,而他本人却不愿在公司出资购股。其理由是,作为经理,他理所当然接受免费“干股”。
一些外国在中国的观察家也认识到铁路商办政策出现的严重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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