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与管理(总第19期)》刊首所载萧功秦先生之《关于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下简称萧文)一文拜读后,获益匪浅,感触良多。由此引发我对清末“保路运动”的兴趣与思考,较萧文也有些不同意见。现将几点心得行诸于文,以求斧正。
一.铁路所有政策:关系经济全局,成为经济变革的核心政策
铁路建设事业,是晚清经济领域中投资规模最大的产业,也是当时唯一能够获得大量财政支持而有利可图的事业,对国家财政、金融运行与发展影响至巨;并同路权、矿权、租界权等密切相关,是列强在华经济利益的集中体现;此外铁路建设关系地方经济发展、广纳私人投资,与民生息息相关。路政改革涉及国家资本、私人资本、外国在华资本的力量对比和地位;它几乎决定着晚清中央政府与地方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成败;它在决定中国铁路建设发展方向与成败的同时,也是对晚清中央政府主导经济的权能的艰巨考验。
1901年起,清政府推行新政,鼓励发展实业,鼎力倡导与支持私人投资。商部遂依借民力,而企图加快中国的铁路建设。1903年12月2日,清商部奏定《铁路简明章程》,计24条。其规定:“各省官商,自集股本请办何省干路或支路,须绘图贴说,呈明集有的实股本若干万,详细具禀。听候本部行咨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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