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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与民初国民党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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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42:4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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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发表的《国民党宣言》称:“国民为国主体,吾党欲使人不忘斯义,故颁其名曰国民党。”国民党以“巩固共和,实行平民*”为宗旨,具体政纲为五项:“曰保持*统一,将以建单一之国,行集权之制,使建设之事,纲举而目张也。曰发展地方自治,将以待国民之能力,养共和之基础,补中央之所未逮也。曰励行种族同化,将以发达国内平等文明,收道一同风之效也。曰采用民生政策,将以施行国家社会主义,保育国民生计,以国家权力,使一国经济之发达均衡而迅速也。曰维持国际平和,将以尊重外交之信义,维持均势之现状,以专力于内治也。”(《宋教仁集》第749—750页。)与改组前的同盟会相比,国民党的政纲有了一些变化,取消了“男女平权”,将“实行民生主义”改成了“采取民生政策”,“力谋国际平等”变成了“维持国际平和”。为了扩张党势,吸收中间势力,在组党中宋教仁作了一定的让步和妥协。因此,国民党的建立曾使某些立宪派政党产生了幻觉,认为宋教仁“专选优秀稳健一派而遗其暴烈分子,且欲牺牲其民生主义,以冀有完全政党出现,此吾所深欢迎者也。”(《亚细亚日报》1912年8月10日。)同时,也引起了一部分同盟会员的误解,批评新建的国民党“分子复杂、熏获同器、良莠不齐。”(《致黄兴函》,《陈英士先生纪念全集》卷2。)时至今日,仍有论者认为宋教仁组建国民党是使同盟会向立宪派政党的*立场靠拢,国民党是堕落的产物或毫无原则的政党。
如何评价新建的国民党,事关宋教仁一生的功过毁誉。如果联系具体的斗争实际,抛弃先验的教条,就会发现上述批评责难并没有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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