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教化有四千多年,也应该和欧美并驾齐驱。但是中国人只有家族和宗教的团体,没有民族的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弄到今日是世界上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注:《民族主义》,见《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93—594页。)如何改变这种一盘散沙的状况,使中国人能做到“合群”呢?孙中山认为,这就需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注:《民族主义》,见《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46页。),“结合四万万人成一个坚固的民族”, 最终建成一个以中华民族作为实体的、统一的新型民族国家。这一新型的民族国家将成为四万万人的*认同对象和*效忠对象,只有这样,才能解决中国人的*认同危机,消除*认同上的分歧,而一跃成为一个“合群”、团结的民族。
在晚清,孙中山认为阻碍中国建设民族国家的主要障碍有二:一是满族少数人对多数民族的统治;一是中国受到列强的侵略和欺凌,在国际上处于被压迫的地位。因此,孙中山所提倡的民族主义和民族建国,对内而言,就是排除满族的专制,建立一个多民族的共和的国家,使汉、满、蒙、 藏各民族处于平等地位, 都能有共同参与国家*的权益。1912年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对辛亥革命中的民族主义进行了总结,说:“征之历史,世界革命有因种族而起,有因*而起,(中略)我国去年之革命是种族革命,亦是*革命,何则?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中,满族独占优胜之地位,握无上之权力,以压制其他四族。满洲为主人,而他四族皆为奴隶,其种族不平等,达于极点。”(注:《在北京五朝共和合进会与西北协进会的演说》,见《孙中山全集》第2 卷,第438—4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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