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设立电报总局时,中国近代化的电讯事业才宣告诞生。
电线的架设,往往要涉及到几个省。由于各省的具体情况很不相同,相互之间需要密切配合,自不待言;架设一条电线,始于何处,终于何地,何处先架,何处后设,以及款从何出等等,都必须统一规划和调度。慈禧除了行使其批准权,并分别于1883和1884年允将电线延伸到通州与北京,以为全国倡之外,还做了不少协调工作。1880年9月李鸿章奏请架设从天津到上海的电线,慈禧很快批准,让李鸿章“迅速筹办”,并命电线所要经过的山东、江苏两省巡抚“饬令地方官一体照料保护,勿任损坏”。1885年10月李鸿章又奏清架设云南电线,决定由鄂入川,再由川入滇,三省协力,共同承办。慈禧同意后,命湖广总督裕禄筹款五万,尽力协助,又令四川总督丁宝桢“筹借银十万两,交电局委员领用”。有的省份地瘠民贫,帑项支绌,无款可筹,也经慈禧下令,从别处拨给。
慈禧既为洋务事业的开办创造条件,也为洋务事业的维持和发展排除了一些困难,提供了一些方便。电报局自1882年春天改为官督商办时起,就从慈禧手中取得了政府垫款、巡路津贴和进口器材免税等权益,这在电报局初办商报不多时相当重要。后因要免费发送官报太多,赔累不堪,若不将官报核给现资,电局断难立足,又经李鸿章奏准,自1887年7月起,所有军机处、海军衙门、总理衙门、户部衙门,以及南北洋大臣和出使各国大臣头等官报,均“按月结算报资,一半由众商报效,一半援照递寄外洋电报章程,从出使经费项下按月核给”。各省将军督抚头等官报,同样由众商报效一半,其余一半各就情形筹发现资。此外,提镇、司道、防营、局所、炮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