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洋务派为了“独擅其利”,对民族资本横加压抑,严重地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一、依靠封建政权,取得封建性垄断权,排斥民族工业。1880年上海机器织布局筹备期间,李鸿章就奏请了十年的封建垄断权。(李鸿章:《试办织布局摺》:“该局用机器织布,事属创举,自应酌定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1893年《推广机器织布局摺》规定:“即以现办纱机四十万锭子,布机五千张为额,十年之内,不准续添”。(《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四三,第44页;卷七八,第12页。))开平矿务局初开唐山煤井时,经李鸿章批准:“距唐山十里之内,不准他人开采。”(周叔□:《周止庵先生别传》,《禀直督袁陈开滦矿界文》,第26页。)不仅生产而且连市场都进行垄断,规定:“不准另立煤矿公司”,同时“土窿采出之煤应尽商局照时价收买,不准先令他商争售。”(《愚斋存稿初刊》,第2卷,第16页。)轮船招商局建立时,“原定章程,五十年内只许华商附股。”(《邮运问答》,见《皇朝经世文新编》,卷十六,第4页。)1881年广东商人拟筹组轮船公司,为李鸿章阻止而作罢;1883年上海商人申请建广运局,李鸿章批驳:“不准另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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