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思想,对有清一代民间秘密宗教影响很大。上述教派是明正德至天启这一阶段陆续出现的,关于它们的详细情况,后面将作介绍。
明中叶以后,民间秘密宗教教派林立,名目繁多,这是农民分散的小农经济的反映。教派多,流传广,在下层社会中拥有广大的群众,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明代著名大臣吕坤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疏陈天下安危时,曾感叹地说:“白莲结社,遍及四方。教主传头,所在成聚。倘有招呼之首,此其归附之人”。[46]封建阶级对入教之人,曾作以下评述:“宁怯于公赋而乐于私会,宁薄于骨肉而厚于伙党,宁骈首以死而不敢违背其教主之令”[47]。每当阶级矛盾尖锐或是天灾人祸相继而降的时候,他们揭竿而起,千百成群,云谷响应,振荡着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
清代的民间秘密宗教,总的情况和明代大体相同,但称白莲教的不多,大都代以大乘、圆顿、龙华、先天、罗祖、无为、收圆、弘阳、八卦、天理、清水、白阳等名目。清廷的镇压活动,早在入关前就已经开始。崇德七年(1642年)有“善友邪教案”。当时沈阳有一个善友会,大约有会员三百余人。清廷捕捉为首者十余人,并下令永行禁止。禁谕之前一日,有镶白、镶黄、镶红、正蓝四旗的善友六人,持书于大清门外抗议,结果六人被杀。关于善友会的情况和性质,现在知道的很少,它是一个秘密结社,但宗教信仰如何,还没有材料说明,总之,清廷把它归为“邪教”案中。入关以后,顺治三年(1646年),吏部给事中林起龙上书说:“近日风俗大坏,异端蜂起,有白莲、大成、混元、无为等教,种种名色。以烧香礼忏,煽惑人心,因而或起异谋,或从盗贼,此直奸民之尤者也。……如遇各色教门,即行严捕,处以重罪,以为杜渐防微之计。”[48]朝廷采纳了林起龙的意见(实质上当然是林起龙投合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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